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)》已于2026年6月26日全文公布,公开征求意见至7月25日。为提前做好上位法落地衔接,市公共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结合我市改革实践,对照修订草案核心条款,重点围绕“健全内控、规范需求、全程监管、数字赋能、廉政防控”五个方面固化改革成果,起草了《东莞市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东莞市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。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
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3日
二、意见反馈途径
(一)电子邮箱:dgzfcg@sina.com;
(二)通讯地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,邮编:523888
(三)联系电话:0769-22830161;
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作进一步联系。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。
附件1:东莞市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办法.docx
附件2:东莞市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.docx
东莞市财政局
2026年7月23日